近日,美國國務院公布了2019年2月份美國職業移民簽證公告。其中受萬眾關注的職業移民排期,也就是美國EB類移民下包含的(美國EB1移民,美國EB2移民,美國EB3移民,美國EB4移民,美國EB5移民)的排期最新變化如何呢?一起來看看。
2019年2月 職業移民 表A
綠卡批準排期的職業移民,港澳臺申請人第一優先的排期前進61天,至2017年12月1日;其它類別的排期都是有名額。
EB-1 第一優先移進55天,至2017年2月8日;
EB-2 第二優先移進61天,至2015年10月1日;
EB-3 排期為2015年7月1日;
EB-4 有名額,無需排期;
EB-5 直投項目排期為2014年9月1日,原地踏步;
EB-5 區域中心項目1月暫時不可使用。顯示“U”(暫時不可用)。
2019年2月 親屬移民 表A
親屬移民的“綠卡最后批準排期”(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,簡稱“綠卡批準排期”),港澳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具體更動情形如下:
第一優先(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,F?1類):前進31天,到2011年9月22日;
第二優先2-A類(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F?2A類):前進23天,到2016年12月1日;
第二優先2-B類(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,F?2B類):前進47天,到2012年5月1日;
第三優先(公民已婚子女,F?3類):到2006年8月22日;
第四優先(成年公民的兄弟姊妹,F?4類):前進31天,到2005年6月22日。
2019年2月 親屬移民 表B
2019年2月的遞件排期,港澳臺及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在親屬移民類別上,第一優先、第二優先(綠卡成年未婚子女)、第三優先以及第四優先都有三周到三個月的移進。其中,綠卡成年未婚子女的綠卡遞件排期移進了92天。
關于表A和表B:
這一新規對合法移民而言意義重大。以往只有在排期到了之后才能遞交I-485申請,如今凡是I-140獲得批準的申請人,可以根據遞件排期表提前遞交調整身份申請,當事人可提前換工作、家屬可以提前就業,全家可提前取得回美紙(Advance Parole)。不過,提前遞交的申請,不會被提前批準,申請人要等到移民排期到了之后,才能取得綠卡。
簡單點說:排期表中的表A是你被審核最終是否可以拿到綠卡的申請時間,表B則是可以提交審核的申請時間,重點是:中間的時間差擁有可以換工作,家屬可以就業等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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